文学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助学金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》(粤财科教〔2025〕85号)、《汕头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(汕大发〔2021〕77号)等文件精神,学院依据评审要求及条件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等评审程序,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,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不受理匿名邮件、信件和电话。
Email:zhaoxf@stu.edu.cn
联系电话:0754-86505786
汕头大学文学院
2025年9月28日